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0号),我校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5名。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招收该计划硕士生15名。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生须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确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报名前应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与本计划外的考生同时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信息。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中南民族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