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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向合同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定向生带什么签订协议结合以下资料得出,是先填报志愿不等有没有录取,就要先签定协议,协议是学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
2010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学生,上第三批理科录取分数线的,立志为卫生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学制三年、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
实行按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再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时,以定向县(市、区)为单位对已签订协议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全市120名。其中南湖区15名、秀洲区10名、经济开发区3名、嘉善县15名、平湖市15名、海盐县20名、海宁市20名、桐乡市22名。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两项费用按每人2万元标准由定向培养用人县(市、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方法由各县(市、区)在定向就业协议中明确。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服务期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不少于5年。
(1)按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各县(市、区)汇总后报嘉兴市卫生局。
问题二:谁知道定向招生要签的协议是什么?内容有哪些?毁约会咋样?定向招生需要填一个定向招生表格,就是你必须回定向地工作。比如山西医科大学,在临汾有定向指标,你也是临汾地区的考生,所以你就可以填报山西医科大学的定向生,填写表格。毕业后会临汾工作。如果不会,需要退换学费,也会记录你的不诚信
问题三:什么是专业的定向与非定向研究生报考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四类。其中“非定向”和“定向”学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非定向”学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定向生是与所在单胆签订定向协议,由单位为其保留工资、待遇、公职,并承诺毕业后回到单位工作的统招研究生。定向生受到协议约束,毕业后应当回到单位工作(有时学校为了履约,也会将定向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直接寄给单位)。如果定向生毕业不想回单位,可以毁约,但是要交纳毁约金。交纳毁约金后,只要能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将档案带出,到哪里找工作都是可以的,与其它的非定向毕业生没有区别的。一般考研都是非定向。
问题四:中专生的定向协议是什么的?签或者不签有什么关系?定向,就是毕业后,需要去签协议的单位工作。签了协议,就要遵守协议规定。不签,那么可以选择去那个单位,也可以不去。签不签关系不大。如果单位好的话,建议签协议。
问题五:贵州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合同什么意思定向就业就是毕业后必须到指定的单位去工作一定年限。
问题六:什么是定向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
定向培养研究生共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
3.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
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定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
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问题七:中专生的定向协议是干嘛的?签或者不签有什么关系? 5分定向,就是毕业后,需要去签协议的单位工作。签了协议,就要遵守协议规定。不签,那么可以选择去那个单位,也可以不去。签不签关系不大。如果单位好的话,建议签协议。
问题八:定向研究生的合同管理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应包括: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问题九:请问定向与委培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如下:
1、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
2、委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其它均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同。
二、什么是定向合同
1、定向合同实际上就是附条件合同的一种类型。
2、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4、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5、由于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或者终止的效力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即出现或不出现),并且所附条件事先是不确定的,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恶意地促成条件的成就或者阻止条件的成就(出现)。因此,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三、定向生签合同在哪儿签
定向生合同,一般都是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约,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工作,否则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定向生都是企业出钱为学生支付学杂费的,学成后需要为企业服务一段时间的,所以必然会和你签订合同;如果想不签合同,那就需要和学校协商,自己支付学杂费;这还要看所学专业是否有收费生,如果没有,只是单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的专业,那就行不通了。
1.填报相应志愿,被录取后,收到录取通知书。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培养院校学习并完成学业,可按规定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大部分定向生可免交学杂费,并根据学习和表现情况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经定向单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人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如学生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将由分配部门按非定向国家任务招生安排就业。
高校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之前,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要求高校对定向就业招生的宣传工作做到详细、明确,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定向生是指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待遇外,还可根据学习成绩和表现享受定向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的定向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地区或部门就业。
定向生毕业后,依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如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经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退还所得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用,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定向生的服务期限,一般不应超过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满,允许其流动。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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